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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问题”未成年人在“管”和“爱”中健康成长
2023-01-17 06:58: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省人大代表、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警务技术四级主任金怡在工作中发现,当前社会治安日趋向好,但近三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增多了。她通过公安专业系统数据统计、兄弟单位反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部分违法未成年人家庭及受教育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带来进一步管控、关爱“问题”未成年人的建议。

金怡介绍,调研对象中13至16岁(初中年龄段)的样本占90.6%,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尚处青春期,生理成熟与心理幼稚、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等生理矛盾集中显现。从心理上看,青春期未成年人缺乏对信息的正确辨识能力,自我中心、猎奇和模仿意识较强,叠加逆反心理,易被外界误导走向歧途。家庭教育同样是金怡调研的重点,调研对象中,父母不在孩子身边的占37.5%,家庭条件比较优越但疏于管教的占21.9%。她发现,孩子在缺乏父母关爱和管教的环境下成长,容易出现社会化缺陷。家庭教育中存在过于溺爱或暴力情况,也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此外,管理方式松弛、唯分数论等学校教育问题,校园周围不良环境、网络不良文化影响等社会因素,以及政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与家庭、学校、社会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协同教育管理合力缺失等,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所涉案件呈现队伍稳固化、作案职业化、教育低层化、犯罪团伙化、惩戒薄弱化等特点。”金怡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问题”未成年人管控、关爱工作,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来抓;要整合教育、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资源力量,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构,不断充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专业队伍;完善现有的未成年人关护中心运作机制,整合优质社会资源,发挥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的双重职能,并深化“家长+学校+公安+社会”组成的“四维一体”联合治理模式;公安机关在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上应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给予更多重视,加强力量配备。特别是对屡抓屡放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按需要建档,进行重点研判、跟踪、帮教,通过有效防范和有力打击,持续降低未成年人案件发案数。

此外,她建议以教育为重,坚持推进帮扶矫正机制建设,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探索建立专门的帮教学校,会同第三方力量,将因年龄问题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起诉、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宣告缓刑以及监护人无能力管束等未成年违法犯罪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集中、定点、定时的在校帮扶教育,帮助其复学、就业,修正人生观、价值观,在关爱中走上正轨、回归社会。

记者 白雪

作者:白雪   编辑:戴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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