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1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22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记者 方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