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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企业环保积极性
2023-01-19 06:52: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让更多企业家自愿加入到环境保护中,政策引导必不可少。”省政协委员,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唐海燕说。

2016年起,唐海燕一直关注国际上有关ESG发展的理论与实践。ESG即E(环境友好)、S(社会友好)、G(优秀的管理机制),自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出该概念以来,这三个维度越来越得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上市企业的重视。“政府部门应鼓励企业发布ESG信息报告,来激发企业家们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关注利益相关方的均衡发展权利,将优秀的管理机制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中。”她说。

唐海燕梳理后发现,ESG体系目前在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应用,香港交易所于2015年发布新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沪深交易所在传统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之外,近年来相继出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信披规则,同时,上交所也鼓励科创板上市企业自愿披露ESG信息。

她建议,建立ESG评价体系和标准,可参照相关部门已经设定的标准,如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所制定的《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南》等文件;对做ESG报告的企业,且经过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其报告内容真实可靠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资金方向经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授权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ESG评价较高的企业发放绿色贷款以及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先行投入的准则;相关部门可以专门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的发展。

记者 倪方方

作者:倪方方   编辑:戴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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