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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邢善萍:推动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
2021-03-07 16:09:00  来源:人民论坛网

人民论坛网北京讯(刘时安)“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期间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全国政协委员邢善萍建议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发展网络直播营销扶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邢善萍委员指出,“十三五”以来,电子商务进农村全面推进,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4年的180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79万亿元。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决战脱贫攻坚的双重背景下,电商网络直播以“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蓬勃发展,用户规模达3.88亿,网络直播成为农产品销售重要渠道,带动了农民收入增长,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但也要看到,农产品直播营销是新生事物,相应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行业管理不健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保障不完善、直播平台抽成过高、领导干部参与代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规范管理和服务发展并重,既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守安全底线,又要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发展网络直播营销扶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为此,邢善萍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深入梳理并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商家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直播营销的准入管理、质量把关、售后服务、收益分配等作出制度安排,对涉及直播营销监管的各部门职责任务作出精准界定,适时制定出台专门法律法规,确保直播营销全流程、各环节有法可依。

2.加强协同治理。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网信、公安等部门,既存在职权交叉问题,也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建议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和联合执法等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保障难、平台抽成过高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管效率。

3.规范领导干部直播营销行为。建议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网信等部门,联合出台领导干部参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导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参与公益性网络直播营销的程序规范、纪律要求、产品准入条件、质量保障措施等。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参与网络直播营销的教育提醒和监督执纪,对收取报酬、推介特定企业和品牌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摊派购买任务、搞虚假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加强对农产品直播营销的政策扶持。加大对农户和乡镇企业开展农产品直播营销的扶持力度,建议由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牵头,鼓励引导地方政府部门从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认证、直播平台搭建、特色品牌推广、物流链配套、售后保障处置等各环节综合发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市场参与”的政策扶持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精做优区域品牌。

5.培养乡村直播营销人才。直播经济的最大优势在于“流量红利”,主播的粉丝数量、专业程度至关重要。农产品直播营销聘请拥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知名主播成本高昂,目前活跃在农村本土的主播团队又大多缺少专业化培训,制约了行业发展。建议科技部门将网络直播营销培训列入科技下乡、科技帮扶、农民职业培训项目,帮助乡村主播提升网络销售技能。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探索制定网络直播营销从业人员培训及技能评价规范,为网络直播营销从业人员职业规划和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农业农村、宣传、人社等部门整合益农信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等资源,建立农产品直播基地,集中培养扎根农村、靠近农产品原产地的职业化网络主播,提升直播营销专业化水平。

6.强化行业自律。发挥网络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全行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引导网络直播平台、网红主播积极开展直播助农、网络扶贫等公益活动,针对脱贫地区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适当降低抽成、佣金、服务费等,推动直播营销收益向一线农户倾斜。同时,鼓励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直播行业黑名单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我们要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政策服务,强化联动监管,完善治理模式,努力推动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辟数字经济快车道。

编辑:戴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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