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城乡“富裕共同体”的江苏底色
夯实城乡“富裕共同体”的江苏底色
何雨 江苏省社科院区域现代化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相对于其他省区,江苏发展具有“率先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应有之义。

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主要矛盾所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也是江苏推进省域共同富裕、构建省域“富裕共同体”的必然举措。

“十三五”期间,我省初步建成“轨道上的江苏”,彻底打破“四区异构”下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僵局,在更高起点上更加高效地发挥区域协调、南北联动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使全省十三个地市首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血脉相连的“富裕共同体”。

与此同时,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速推进苏北农房改造,全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不断夯实省域范围内城乡“富裕共同体”的江苏底色。

“天地之大,黎元为本”,“省域大同,江苏先行”,是时代的新使命,也是江苏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