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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两会代表委员丨李鸿彬代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20-05-25 19: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5月24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外国语学校教学处副主任李鸿彬提出建议,通过出台法律解释或“两高”司法解释,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告,指出16款APP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来自教育界的李鸿彬也接到过很多家长反映,不少培训机构违规获得大量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带来的安全隐患难以忽视。引起他担忧的,还有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开放网吧等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调研发现,很大一部分公共利益被侵害行为,由于被侵害人范围模糊和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难以得到确认,始终面临违法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的双重困境。”李鸿彬等代表认为,如果把个人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更多领域的公共利益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畴,可有效解决公民个体诉讼维权难题,提高侵权者违法成本。

“近几年来,在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上已有不少代表、委员呼吁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李鸿彬介绍,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就明确规定“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怠于行使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河北、内蒙古、吉林一些省份和广州、杭州、南京等省会城市,也通过出台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或决议的形式适度扩展了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如去年6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以专项决定的形式,要求南京市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损害国家尊严或民族情感等领域,可以稳妥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李鸿彬由此建议,一方面对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扩张性解释,如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中的“资源”进行扩张性解释,将文物和历史文化古迹、遗存等纳入;对食品药品领域中的“药品”进行扩张性解释,将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纳入;另一方面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案件范围作出具体的“等外”解释,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弱势群体公益保护、损害国家尊严或民族情感等领域纳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同时,增加有关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一般性规定,避免出现确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方式保护公益时却没有法律依据的窘境。

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陈月飞

作者:陈月飞   编辑:苗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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